减免契税主要有六种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在苏州,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
3、这些政策显示了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契税减免实施时间和条件。因此,具体的实施时间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2、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即按1.5%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征收率1.5%。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包括煤气费、光纤费以及厨卫整修和铝钢门窗安装款)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